各县(区)教育局、各市属学校(单位):
现将《2010年湖州市教育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校(单位)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0年,是全面实施完成《湖州市“十一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科学谋划《湖州市“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推进我市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一年。全市教育工作者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要从保证教育事业科学和谐发展的战略高度,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教育科学和谐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五日
主题词:教育 纪检监察 要点 通知
抄送:省教育纪工委,市纪委、市监察局。
湖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湖州市教育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2010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十七届中纪委五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五次全会和市纪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切实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加快建设具有湖州教育特点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促进教育科学和谐发展、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坚强保证。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确保教育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切实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必须做到认识统一、态度坚决和行动自觉。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意识、政权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禁公开发表或散布同党中央决定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背离的言论,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坚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维护学校的稳定。
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抓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挤占、挪用、截留、平调教育经费;抓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农村中小学“三进工程”资金等各类教育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资金安全有效使用。要健全定期检查、专项督查制度和纪律保障机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违纪违规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进一步巩固“小金库”专项治理成果,继续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整改措施落实,强化源头治理,着力健全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全面排查工程建设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干预工程建设谋取私利等行为。今年上半年,全市教育系统要基本完成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二)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以干部作风的改进促进校风学风的不断好转
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加强年”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开展“三个年”活动的决策部署,把改进领导干部作风作为促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切入点,以思想教育、完善制度、集中整顿、严肃纪律为抓手,以“治懒问责、治庸问效”为重点,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和广大师生利益,着力解决教育系统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校风。要普遍建立党性分析制度,把党性分析作为民主生活会主要内容,把作风状况作为党性分析的重点内容;完善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把作风建设状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围绕市委提出的“百个部门比服务”、“千个项目问责效”、“万名群众评机关”活动载体,在教育系统广泛开展以“深入实际、破解难题、服务师生、提升内涵、推动教育科学发展、促进和谐校园建设”为主题的“作风建设加强年”活动,采取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点、蹲点调研、集中攻坚、“送温暖”、“治懒治庸”等形式,着力解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大力整治文风会风,减少会议,减少文件,减少行政性检查、评比和考核。反对形式主义,坚决制止“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严肃追究弄虚作假、虚报浮夸行为。加强对领导干部日常表现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少数领导干部在社会交往、休闲娱乐、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开展“倡导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惩治奢靡之风”专项行动。严格规范公款出国(境)、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办公用房建设和各类庆典活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出国(境)旅游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坚决纠正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等不良风气,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以“改进服务、提高效能”为目标,深入开展“两提高、两降低”效能建设主题活动,着力解决机关干部在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强化教育和监督,促进干部教师廉洁自律
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要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廉洁从政教育和反腐倡廉专题教育,以“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为主要内容,深入开展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教育。采取专题报告、廉政党课、以案说法、以案说纪等形式,不断丰富教育内容,拓展教育形式,创新教育载体,推进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制度化。切实增强反腐倡廉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对重岗重职人员广泛开展廉政风险防范教育。今年,市教育局将继续利用以预防职务犯罪为主题的“校长廉政论坛”有效平台,组织召开市教育系统反腐倡廉专题研讨会,不断强化各级领导干部预防职务犯罪的意识。
扎实推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认真落实《关于在大中小学全面开展廉洁教育的意见》,科学规范各阶段学校廉洁教育的内容和方法,探索和拓展廉洁教育的有效途径,继续抓好以学科渗透、主题活动和社会实践为主要形式的“诚信做人、敬廉崇洁”廉洁教育,广泛开展廉政文化艺术系列活动。今年,市教育局将组织全市廉洁教育教案评比活动,积极推进廉政文化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继续开展争创省、市廉政文化进校园示范点活动。要发挥廉政文化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深入开展示范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要进一步加大师德师风建设力度,把廉洁教育要求贯穿师德师风建设的各个环节,在全市教师队伍中广泛开展以“牢记使命勤耕耘,不负重托乐奉献”为主题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不断强化广大教师职业道德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意识。
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党委和纪委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及其他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规行为。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违反规定收受干股和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严禁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不准违反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不准违反规定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严禁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准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严禁领导干部相互请托,违反规定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动。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到国(境)外定居等规定和有关事项报告登记制度,严禁发生与公共利益冲突的行为。严禁领导干部以明显低于市场价购置住房或以劣择优、以借为名占用住房等问题。
(四)围绕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这条主线,全面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加强以制度建设为核心的惩防体系建设。按照惩防体系实施方案的要求,坚持突出重点,统筹推进,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紧紧抓住干部人事、财务管理、特殊类型招生、职称评聘、基建工程、物资采购、后勤服务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规章制度,逐步建立完善管用的制度体系。
积极探索建立廉政风险防范机制。要认真开展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工作,以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为重点,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重点查找岗位职责风险、业务流程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外部环境风险等四大风险,按风险几率或危害损失程度确定风险等级,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措施,着力形成以岗位为点、程序为线、制度为面的覆盖所有岗位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开展廉政风险预警,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和纠错。建立重大改革措施出台前进行廉政风险论证机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做好廉政风险防范,把廉政要求寓于改革全过程,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建设,要紧紧抓住制度制定、制度执行、制度执行检查以及制度的评价和反馈等环节,突出在制度设计的科学性、制度执行的严肃性上下功夫,建立健全有效的督促落实机制和制度执行问责机制,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内容,对制度执行不力的坚决追究责任。
(五)进一步深化纠风工作,切实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进一步加大规范教育收费的工作力度,坚决治理教育收费中的突出问题。要继续深化教育系统纠风治乱工作,巩固治理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把上级有关收费政策和惠民措施落到实处。一是抓好免除经价格和财政部门批准、属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住宿费政策的落实。这是今年要重点抓好的为民办实事之一,务必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二是加大义务教育阶段择校收费问题的治理力度。根据教育部即将出台的解决义务教育择校乱收费问题和治理教辅材料散滥问题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治理力度,积极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力争经过三到五年的努力,使义务教育阶段择校收费问题不再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三是落实各项收费政策。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义务教育法实施条例》,扎实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和办学行为。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实现“阳光收费”。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认真落实上级明文规定取消的教育行政事业收费项目;严格执行有关幼儿园的收费政策规定;严格落实收费和学校资金使用情况的公示制度。积极做好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全面完成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的清理规范工作;同时要制定工作计划,明确清理目标,扎实推进普通高中改制学校的清理规范工作。四是规范学校各项收费使用管理。切实加强义务教育社会捐助资金的管理。规范高中段学校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加强经费使用管理,确保合理、有效、安全。五是完善教育乱收费惩处机制。坚持教育收费检查巡查制度,实行教育乱收费投诉举报定期通报制度,加大监控力度,查处违法违规行力,严格责任追究。六是严格落实有关规定。严禁学校利用双休日、节假日给学生补课收取费用;严禁公办中小学与民办学校或校外机构合作变相补课收费;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教师不得以往何形式统一向学生推荐或征订教辅材料、学生课外读物,不得通过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绝不允许教育部门通过编写发行教辅等手段谋取利益。
(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坚决惩治腐败
高度重视惩治腐败工作,始终保持查办案件工作高压态势,牢固树立查办案件是本职,有案不查是失职的观念。严肃查办发生在教育行政机关、各级各类学校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严肃查办利用人事权、行政审批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严肃查办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为个人、亲友谋取私利的案件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招生考试等领域的案件。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善于从信访件、投诉件、内部审计等工作中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积极采取措施予以查处,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继续深化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严肃查办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的商业贿赂案件,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深入开展教育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加强与检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着力完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网络。
(七)强化监督制约,确保权力规范运行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强化党内监督,健全领导班子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要建立和完善党委会讨论任用干部书面征求纪委意见的制度。切实抓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纪委负责人与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廉政谈话、诚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的贯彻落实。着力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加强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专项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今年,市教育局将继续组织对三分之一的市属学校(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
进一步加强行政监察工作。以规范行政行为、提升工作效率、促进勤政廉政为重点内容,深入开展执法监察,强化廉政监察,探索开展效能监察。加强对高考、中考等各类统一考试以及招生工作有关制度措施和纪律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基建工程和物资采购招投标工作的监督。加强对助学金发放、职称评审、评先评优等工作的监督检查。
进一步推进政务、校务公开工作。要把社会、学生家长和教职工最关注的问题作为政务、校务公开的重点,提高政务、校务运行的透明度,使广大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得到有效保障,为提高办学的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提供强有力的监督保证。进一步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今年,将组织对市属学校校务公开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并适时召开市属学校“校务公开”经验交流会,深入推进校务公开工作。
(八)以提升能力素质为关键,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不断巩固拓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成果。以全面实施“素质提升工程”为抓手,建立加强自身建设的长效机制。要加强纪检监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能力建设,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政策水平和运用科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专业化水平。要不断强化责任意识,时刻牢记使命,不负重托,努力把纪检监察干部培养成“党性强、品行端、胸怀宽、业务精、守规矩”的忠诚卫士。
切实加强基层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各学校(单位)党政要高度重视纪检组织建设工作,着力解决学校(单位)纪检组织开展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切实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要加强对本学校(单位)纪检小组成员的管理、教育培养和使用,不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各学校(单位)纪检小组(纪检员)要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制度,不断规范纪检工作程序,切实履行职责,强化监督,充分发挥监督、保护、教育、惩处四大职能,全过程参与学校(单位)干部任免、招生收费、工程招标、仪器设备采购、职称评聘等重大事项的监督,加强对教职工的党风廉政教育。今年上半年,市教育局将组织举办一期市属学校(单位)纪检组长(纪检员)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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