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局,市属学校及有关单位:
根据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文件要求,2010年我市中小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仍实行先考后评。现将今年的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
1.本年度申报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在职教师(申报中专讲师资格和市属学校申报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资格的也需参加本次考试);
2.本年度申报实验和教育管理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参加其中的公共理论知识测试。
二、考试内容
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分公共理论知识试卷和学科(专业)知识试卷,满分值共100分,题型有选择题、填空题、计算与论述题。
1.公共理论知识(30分)
重点考查对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及对教育政策法规的理解和具体应用能力,德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学生管理的基本原则和方法,实施新课程改革的思考等。参考书目:《教育学》、《心理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新课程通识培训等有关书籍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德育规程》、《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等文件。
2.学科(专业)知识(70分)
主要考查学科(专业)知识及渗透本学科的教材教法(其中:学科专业知识占50分,教材教法占20分),难度值控制在0.7左右。高中教师考高中内容;中职(含中专、职高)文化课教师按高中教师要求,专业课按略高于单考单招的试题要求;初中教师考初中内容;小学教师考小学内容;幼儿园教师考幼教理论及活动设计(涉及健康、社会、科学、语言、艺术等内容)。
三、考试科目设置
1.高中: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共14个学科;
2.中职:详见《学科(专业)报考代码表》(附件2);
3.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社会·思品(即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科学、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共10个学科,其中社会·思品按合科要求进行测试;
4.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品德、科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共10个学科;
5.幼教:幼儿教育。
申报对象均须按本人现任教学岗位确定,报名时所申报学科评审时原则上不得变动(主要从事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教师可申报德育学科)。报考数为5人以下的学科(专业),其报考对象只参加其中的公共理论知识测试。
四、考试及计分办法
1.考试时间定于
2.根据考试成绩,按考试科目分别筛选通过人员名单(其中5年之内将退休,即男的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需个人申请,学校(单位)按申报的必备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经学校(单位)初审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应于
2.《参加教育教学专业考试人员花名册》(附件1)由学校填写后,交县、区教育局汇总。各县(区)、市属学校(单位)的《专业考试人员花名册》、《专业考试报名汇总表》和预收费于
3.考试时随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工作,务必按要求做好报名、审核等事项,按时上报有关表册,并正确引导教师以积极的态度认真应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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