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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中考试管理制度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8年03月19日
 

一、年级组长、班主任工作职责

1、试前教育:考前班主任务必向每位学生交代清楚其所在试场和考试时间,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强调不准提前交卷。

2、试场布置:凡作为试场的教室,考前请务必打扫干净,清空抽屉,并将桌椅排放整齐。在教室前面放两张桌子供考生放置物品。

3、年级组长统筹分配相关班主任贴好桌贴,并统筹安排各试场的卫生打扫,务必落实到人。尤其是非上课教室。

二、监考教师工作职责

1、按监考表实施监考,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换,必须告知考务人员,不准私自调换。

2、提前15分钟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考卷,切勿迟到。

3、提前10分钟进入试场核实考生人数,督促考生将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放到指定

位置。

4、提前5分钟分发试卷,要求学生检查试卷的质量与数量,填写好班级、学号、

姓名、座位号。

5、开考后,帮助学生核对答题卷和答题卡上相关信息填写情况。清点人数,如

开考后15分钟如学生仍未到,及时发短信上报。缺考学生的答题卷和答题卡必

须填写。

6、监考期间手机放无声挡,集中精力,认真负责,不准吸烟、阅读书刊及做与

监考无关的事情。认真填写监考情况记录单。有事(上厕所,特别是怀孕的)发

个短信。

6、考试结束后认真清点,清点无误后将答题卷和答题卡从上至下按座位号由小至大排列,交代考生打扫试场,关好电灯、门窗,及时回考务办公室装订。

7、如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以下行为,视为作弊现象:

1)考生在开考后被发现与考试有关的书本、资料未上缴,虽未翻阅的;

2)夹带纸条等的;

3)交头接耳的;

4)传递答案及接受答案的;

5)调换试场及座位的;

6)打手势等暗号传递答案的;

7)使用有记忆功能的存储器及文曲星的;

8)向他人借用用具如胶带、笔等;

9)无故东张西望的;

10)带手机进入考场,无论有否使用的;

11)不服从监考教师的合理安排与要求,经教育、劝告无效的;

12)提前交卷的;

13)带走答题卷或答题卡的。

如认定为作弊行为,该科目考试成绩为零分,并报送政教处。

三、备课组长工作职责

1、播放听力需提前10分钟到广播室,开考铃响即播放。

2、开考后15分钟,到考务办公室领取余卷,并填图答案。

3、考试结束后30分钟,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

4、组织本组教师商定评分标准,分工合作,流水阅卷,要求认真仔细、客观公正。按照规定时间完成阅卷登分,并及时完成学分认定(高中)。

5、按要求完成试卷分析。

6、外出阅卷需将答案交于教务办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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