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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第五中学校务会议制度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9年08月01日
 

一、校务会议主要任务是制订学校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研究、决定学校行政工作的重大问题。

二、会议由校长主持,学校党总支书记、副校长、校长助理参加。

三、会议原则上每两周举行一次(注:一般为周一上午),必要时也可临时召开。

四、会前与会人员要做好会议准备工作,会上要充分发扬民主,认真讨论,讲究效率,注意保密。要做好会议记录,建档备查。

五、个别人对会议决定有不同的意见可以保留,但必须服从并执行决定。

六、校长按照决策组织实施,党组织保证监督实施。

七、在学校职权之外的重大问题,经请示按上级主管部门意见解决。

八、会议主要议题:

1.学校办学方针、指导思想、总体规划、学校形势的分析、校长工作报告。

2.上级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的贯彻意见。

3.涉及全校性教育、教学、科研、思想政治工作和师生切身利益等方面重大问题

4.学校学期工作计划。

5.学校规章制度的建立、修订和废止。

6.招聘教师和招生计划。

7.学校经费的预算、决算和调整。

8.各处室负责人的提名、学科组长、年级组长和班主任的任免。

9.审批学校对师生员工的奖惩。

10.各部门提请的需经校长审定的重要问题。

11.校长认为需要讨论的其它问题。

 

 

湖州市第五中学

2009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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