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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08学年度优秀教师等先进个人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22日
 

各处室、年级组:

党的十七大以来,我校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恪尽职守,扎实工作,勇于创新,涌现出一大批先进模范人物。为表彰先进,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更好地推动我校教育事业科学和谐发展,学校决定评选2008学年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与优秀导师若干人,以资鼓励。各项先进的候选人由各年级组或处室推荐,学校校务会议讨论,并进行公示,于教师节进行表彰,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附:各项先进的评选办法


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评选范围
  优秀教师的参评对象为各年级专任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参评对象为学校行政部门干部和其他管理、后勤人员。
  (二)评选条件
  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必须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从事教育工作五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2.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现代教育理论,刻苦钻研业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3.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教育教学研究、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等方面勇于探索,取得显著成绩;
  4.热爱本职工作,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作风深入,为人正派,在教育管理和学校建设、服务方面成绩突出。
  湖州市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推荐对象在学校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的基础上产生。具体推荐的范围和条件同上述评选范围和评选条件。
  二、推荐名额分配
  优秀教师名额:
初中三个年级、高一、高二年级各3名,高三年级4名。各处室的优秀教育工作者名额按20%比例推荐。
  三、推荐评选办法和工作要求
  (一)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推荐评选工作要统盘考虑,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采用自下而上审核推荐的方式,充分依靠广大教职工,民主评选,公正推荐,认真评审,严格把关。
  (二)推荐人选时要把师德放在首位,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推荐人选上报前,各处室、年级组应有不少于5天的公示,切实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透明。


优秀班主任评选办法

  

  为了加强学校的德育工作,促进班主任队伍的建设,提高学校常规管理水平,表彰先进, 根据市教育局相关评比精神,现制定校级《优秀班主任评比条件和办法》。

一、评比对象、比例

当年任职的班主任且担任班主任累计时间两年以上(含两年),按20%推荐。

二、评比条件

    (一)规范意识强

1、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仪表端庄,为人师表,作风正派,工作踏实。

2、热爱班主任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模范履行《五中班主任德育工作职责》,敬业爱岗、乐于奉献。

3、重视“规范班级、文明班级”的创建,落实“优秀规范学生、文明模范学生”的考评,指导住校生争创“规范寝室、文明寝室”,并能在年级组中引领示范。

4、学生行为规范训练有序,文明习惯基本养成,教室卫生干净整洁,青笤杯校园常规检查评比结果名列同年级前茅。

5、有良好的协调能力,能应用政策、法规正确处理学生、任课教师、家长之间的各种关系。

6、认真填写班主任手册,收集德育个案、随感,撰写德育论文,不断积累工作经验,提高自身的教育管理水平。

(二)工作成效显著

1、班级的班风(包括考风)端正,班集体凝聚力强。

2、班级的学风好,班级学生学习成绩中上;班、团、队活动丰富多彩,认真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在校内外各项比赛中成绩优

3、学生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五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学校的其它规章制度,做好学生思想转化工作,班级偶发事件处理得当,无违法现象,无重大违纪现象。

4、重视安全教育,学生自救自护能力强,无安全事故。

5、每个学期的班主任德育工作月评名列同年级前茅。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三)工作特色鲜明

经常根据班级与学生年龄等的不同特点,潜心研究班级学生的个性,有自己独特的工作理念,有自己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使班级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于育人工作。

优秀导师评选办法

 

学校是开展德育工作的重要阵地。多年来我校广大教育工作者,在平凡的教育工作岗位上,既教书又育人,兢兢业业,无私奉献。特别是从2003年实施德育导师制以来,导师们注重亲情化、个性化教育,从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心理健康等多方面给以关心指导,默默无闻,做了大量育人工作。为了鼓励和弘扬德育先进,树立和推广德育典型,培育并创新德育特色,强化德育科研,学校决定开展优秀导师评比活动。

一、优秀导师评比条件:

  1.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工作,教书育人,师德高尚,为人师表。

  2. 面向全体学生,具有科学的全面的育人观,能积极探索德育新途径、新方法,在促进学生进步,尤其是帮助特别需要关爱的学生工作中有特色,事迹典型,育人效果明显。

  3. 热爱学生,了解学生,民主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能根据学生的生理、心理、爱好、特长、家庭现状等特点实施教育,走进学生心中,得到大多数学生的敬重、拥戴。(以一个班级或一间寝室、一个窗口、一名学生为工作重点,实实在在地开展育人工作,且取得明显效果。)

  4. 能团结其他任课教师、密切配合家长开展教育工作,责任心强,深得教师和家长的信赖。

  5. 善于学习育人的新知识新技能,特别是心理学、教育学等方面的知识,并在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实践中灵活运用,做出突出成绩,其成功经验可在全校推广。

  6. 必须有三年以上教师任职资格。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二、有关评比要求:

  1. 优秀导师评比活动既是一项常规工作,又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政教处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好评比推荐工作。坚决杜绝在评比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不搞平衡照顾。否则,将取消评比资格。

  2 .政教处要在导师中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要求广大导师了解和参与评比推荐工作。同时,被推荐的优秀导师必须在校内张榜公示,接受监督。

  3优秀导师推荐材料必须附有在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方面的成功典型。

4.优秀导师按导师总数的3040%比例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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