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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第五中学教材教参管理规定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8年03月14日
 

为了使学校教材教参更好地服务教学工作,节约、有效地使用教材教参资源,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教师教材教参领取

1、教师根据任教年级任教学科领取相应的教材教参等相关资料,并要求登记。

2、教师如需领用其它年级本专业的教材教参等相关资料,需在确认该年级该专业任教教师已领取有余后,由教务主任签字同意方可领取,并要求登记。

3、教师如需使用非本专业的教材教参等相关资料,需在确认该年级该专业任教教师已领取有余后,再由教务主任签字同意方可领取,并要求出具借条并登记。借期一个月,可以续借。

二、学生教材资料领取

1、以班级为单位,按照班级人数,由前来领取的学生清点核实无误后签字领取。

2、以备课组为单位,按照年级人数,由前来领取的教师清点核实无误后签字领取,并自行分发处理。

3、已签字领取的学生教材资料,在发放中若出现数量不足,原则上不予再领。如需领取,需经教务主任签字同意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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