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市委、市政府制定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办法》(以下简称《实施纲要》和《具体办法》),深入推进我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促进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现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具体工作方案。
一、构建惩防体系的目标任务和实施步骤
(一)目标任务:通过行业整体构建、重点部位专项构建,到2007年底,初步形成具有教育系统特点的思想道德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和权利运行监控机制。促使全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权力运行进一步规范,腐败行为得到有效预防,行业风气得到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二)实施步骤:共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启动阶段(2005年),主要是认真学习《实施纲要》和《具体办法》,广泛开展调研活动,制定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和《具体办法》的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落实措施;第二阶段为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按照本工作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监督检查,逐项抓好落实;第三阶段为完善提高阶段(2007年),总结分析具体工作方案实施情况,查摆实施过程中的薄弱环节,进一步拓展惩防体系框架,不断加强和完善我市教育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体系。
二、构建惩防体系的主要措施
(一)强化教育,提高素质
1、抓好党员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一要保证教育时间。把党风廉政教育列入创建学习型机关和局业余党校的学习教育计划,2005年起,每年反腐倡廉集中学习教育不少于2天,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要与“树三观、争六好”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每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要有1-2个反腐倡廉的学习专题。二要突出教育重点。重点对象是局级领导干部,各处室、直属学校(单位)主要负责人,新任用领导干部;重点岗位是掌管人财物的有关岗位;重点环节是大额资金的审批,大宗物资采购和基建招投标,春秋两季开学收费,各类学校招生录取,干部选拔任用,教师专业职务评聘等。三要丰富教育内容。深化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江泽民、胡锦涛同志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论述。强化法律法规教育,重点学习《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条规。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廉洁从教,为人师表。四要创新教育形式。每年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不少于2次,领导干部“任前”、“事前”、“节前”教育常抓不懈。建立新任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培训制度及由纪委负责人对新任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制度。
2、抓好廉政文化进学校,积极探索青少年学生廉洁教育新途径。把敬廉崇洁作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快形成学校、社会、家庭良性互动的青少年廉洁教育体系。2005年,建立市教育局廉洁教育与廉政文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廉政文化进校园实施意见》,结合“德育导师”、“法制副校长”等制度的落实,把廉洁教育融入课堂教学、社会实践中。2006至2007年,制定青少年廉洁教育活动规划;广泛开展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民主法制为主要内容的青少年廉洁教育活动。2007年召开廉政文化进校园工作经验交流会。争取到2010年,形成比较完整规范的青少年廉洁教育体系。
(1)拓展廉洁教育的有效途径。一是学科渗透。在中小学的品德、政治、语文、历史、科学等学科教学中,充分挖掘并重点凸显现有教材中有关廉洁教育的内容。二是专题讲座。请市德育导师讲师团讲师作专题讲座,用身边典型的案例教育青少年学生;同时,以开发校本教材为载体,加强廉洁、勤俭教育。三是主题活动。以主题班队会、读书活动、专题讨论、案例辨析、社会实践、社区教育等形式,让广大青少年学生积极参与到廉洁教育活动中来。
(2)创新廉洁教育的方式方法。九年义务段学生主要采取形象直观的方法和丰富有趣的形式,让学生在体验、感悟中得到启迪,逐步形成正确的认识。高中学生以理性思考和辨析为主,通过说理、讨论等形式,使他们对廉洁教育的认识提高到理性层面,并逐步内化为自己的信念。2006年,举办德育教师培训班,举办廉政格言征集和廉政书画比赛活动,2007年,开展廉洁故事大家讲、廉政征文比赛和文艺汇演。同时,充分利用学校广播、校报、网络等校园媒体开展廉洁教育,努力培养青少年正确的价值观念和高尚的道德情操。
(二)健全制度,狠抓落实
1、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严格执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领导制度,重大决策由党委(总支、支部)集体讨论决定;进一步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逐步推进党务公开。健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切实保证民主生活会质量,局及直属学校(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每年要召开一次民主生
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对开好民主生活会负责,并承担制定和落实领导班子整改措施的领导责任。
2、完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制度。健全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和述职述廉等制度。建立直属学校(单位)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把廉政档案的内容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综合考评、工作业绩评定、选拔任用、奖励惩处的参考依据。
3、完善选人用人制度,促进干部能上能下。2005年起,凡提拔干部必须坚持民主推荐制度,认真落实干部群众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进一步规范干部任用程序,拓宽考察渠道,完善干部生活圈、社交圈和娱乐圈的考察办法;干部任免实行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2006年至2007年,稳步推进干部轮岗交流制、校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和人才流动工作机制。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干部的轮岗交流工作,重要岗位人员要定期交流。逐步建立中层干部正常退出机制,营造干部“能上能下”的良好氛围。
4、完善和落实教育收费各项监督管理制度,全力推行“阳光收费”。坚持依法管理,规范学校收费行为,不断强化和完善预防制约机制。2006年起要继续加大建章立制的力度,对已有的政策规定,要切实抓好落实。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费制”收费办法和严格落实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每年开展一至二次教育经费按时足额到位情况和教育收费情况专项检查。继续全面落实教育收费听证制度和公示制度,使各级各类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特别要加强动态管理,确保公示内容真实有效。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区)的评比活动,进一步推进教育收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建设。
5、完善和落实各类学校招生管理制度,实行“阳光招生”。坚持和完善普通高考、成人高考、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学考试、中考等各类统一考试的试卷保密和考试巡查制度,严肃考风考纪。2005年起,要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切实做到招生工作以公平公正为核心、制度建设为基础、信息公开为重点、严格管理为关键、优质服务为依托、监督到位为保障。高中段招生必须及时公布招生办法和各校招生计划、录取分数线,初中和小学招生必须及时公布学校施教区范围。切实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工作程序、咨询服务、录取结果、投诉举报“六公开”,逐步建立起适应新形势要求的“惩防并举、重在预防”的阳光招生机制。
6、健全和完善教育经费管理制度。(1)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收入、支出、现金、财产物资及票据管理规章制度和以会计管理、财务人员岗位职责、收费台帐登记管理、内部核查等制度为主要内容的财务监控体系。(2)严格执行综合预算管理制度,各学校单位的预算,一经审批下达应严格执行,对日常经费支出要从严控制,制止铺张浪费。(3)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和基建招投标制度,凡属政府采购目录中的商品一律通过政府采购,不得自行采购;要想方设法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不断地降低政府采购成本。(4)严格实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预算外收入必须进入同级财政专户,支出由同级财政按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和单位财务收支预算统筹安排,从财政专户中拨付。(5)加强国有财产物资管理,推行内部固定财产物资联系人负责制,建立内部物品、固定资产台帐,健全物品采购、出入库登记管理制度,严格固定资产购置、报废审批程序,做到帐实相符。(6)充分发挥教育局会计核算中心的控制和监督作用,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
7、完善教育内部审计制度。将教育经济活动全部纳入审计范围,特别要注意从未审计或长期未审计的单位,做到不留死角。加大事前、事中审计力度,进一步防范风险,确保资金安全,杜绝和防止违规投资、借款、私设“小金库”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效益性审计力度,进一步提高大额专项资金、基本建设资金等各类教育资金使用效益。规范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效果。2005年起,对离任的学校(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2006年起,每年对三分之一的学校(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期内经济责任进行审计,三年轮审一遍。
8、完善和落实校务公开制度。推进校务公开制度要以与社会、学生家长和教职工利益最为密切的问题为重点,提高校务运行的透明度;要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与深化教育改革相结合,用制度的形式将人民群众关心的政策和信息一一公开,畅通与群众沟通的渠道,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使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2005年修订完善《全市教育系统进一步做好公开办事制度工作的意见》,2006—2007年进一步规范公开办事的制度、程序和内容,每两年组织一次公开办事工作的检查评比。
9、规范各类评审评估工作。规范全市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和评优、奖励工作,加强评委会管理,改革评审办法,完善评审标准,规范评审程序,做到公开透明、规范有序。规范各类教学评估程序,逐步完善评估办法,实行程序公开、结果公示。
(三)加强监督,严肃执纪
1、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2005年起,把惩防体系建设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紧密结合,把贯彻惩防体系的工作内容、工作要求融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内容,实行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每年制定《市教育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责任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按照责任考核实施细则严格考核、考评和责任追究,实行党风廉政考核一票否决。
2、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2005年起,要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的监督。重点监督检查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的落实情况。要进一步加大对权力和决策的制约和监督力度,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
3、加大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工作力度。
(1)以查办发生在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非法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着重查办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的案件,严厉查处基建工程、大宗物资采购和教材、图书、仪器设备采购中的案件,严厉查处人事调动、招生、考试中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严重损害教育形象的案件。
(2)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严肃查处在教育收费中损害人民群众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的案件。继续以铁的决心、铁的措施、铁的纪律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力度,完善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对于教育乱收费的投诉、举报,及时组织人员或督促学校调查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该处分的处分,该撤职的撤职,绝不姑息迁就,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以儆效尤。
4、注重民主监督。继续广泛听取人大、政协、各民主党派和有关专家学者对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不断改进教育行政工作。
5、充分发挥教育系统特邀行风监督员和特约督导员的作用。落实行风监督员和督导员的调查权与知情权,认真倾听他们的批评和建议,自觉接受监督。2006年起,采取会议、走访、信息反馈等有效形式,每年组织一至二次听取行风监督员和督导员意见的活动,不断促进教育系统行风建设。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取得实效
1、完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本系统党组织要把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行政处室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的反腐倡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系统反腐倡廉日常工作。把建立健全惩防体系纳入教育系统总体工作之中,列入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本部门本单位的重要任务来抓,融入工作的各个领域,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实施,一起考核,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整体合力。
2、领导带头,率先垂范。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政“一把手”要负总责,对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要亲自抓,经常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研究本系统本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抓好落实;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要定期召开会议,及时通报情况,研究协调重要问题,构建起全市教育系统“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网络体系。
3、认真开展廉洁从政评比活动。依据局与各学校(单位)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综合干部考察、经济责任审计、责任制考核、民主评议、信访举报等方面的信息,定性和定量评价有机结合,科学评价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情况。开展两年一次廉洁从政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比活动(具体标准另行制定),表彰奖励在廉政建设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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